宜宾市****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原招标公告中涉到的
“3.1.5 财务要求: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更正为:
“3.1.5 财务要求:近 1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变更为 ****10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12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洋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