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海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实施办法》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项目用海申请及《琼海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琼海市**** | ||
申请人 | |||
用 海 位 置 | 琼海市沙荖河下游,距入海口约 950m(具体见宗海位置图) | ||
申请用海面积 | 0.0654ha公顷 | 项目性质 | 非经营性公益用海 |
跨越自然岸线 | 13.1米 | 用海方式 |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0005ha)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0.0649ha) |
用海年限 | 40年 | 用海类型 | 路桥用海 |
二、申请用海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CGCS2000坐标系):
(见附件)
三、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为****至****。
四、其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琼海市****用海有异议;以及认为该海域论证报告存在以下问题的:1.不符合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存在降低论证等级、缩小论证范围、减少监测站点和频次等行为的,或者论证内容存在较大缺陷或遗漏的;2.存在抄袭情形的,或者采用的数据、资料无效、弄虚作假的;3.项目所在海域状况描述错误,项目用海必要性、资源生态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规划符合性、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对策措施等分析论证不充分或者不准确的;4.用海项目存在严重损害海洋生态或不符合生态用海要求、存在重大冲突且无法协调、影响海上交通安全、损害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等情形的;5.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海洋海域管理室反映。
电话:****,邮箱:****@163.com,地址: 琼海市****
附件:1.琼海市****
2.《琼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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