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服务基础设施信息化提升项目-光储充充电站设备采购答疑纪要(一)

福建福州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31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服务基础设施信息化提升项目

-光储充充电站设备采购答疑纪要(一)

平潭综合实验区****

1、我公司依法参与了(点击登录查看)于 2024 年 12月 24 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平潭综合实验区****

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

①充电设备投保的产品责任险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保额,每次事故/年度限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得3分。

②高压直流接触器满足双重绝缘设计,在此基础上产品机械寿命:>45 万次的得3分;须提供器件规格书和寿命测试报告(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为提升前段配电利用率,方便后期灵活扩容或叠光、叠储。充电机的功率单元采用前级 AC/DC 液冷充电模块和后级 DC/DC 液冷充电模块分级结构得3分;型式试验报告须由具有 CNAS 或 CMA 资质的权威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充电机支持带模块、带液发货运输,免除现场注液、充电模块安装工序,得3分;

⑤充电设备能够与主流新能源汽车车型完成车桩充电兼容测试,包括:充电连接、启动充电、稳定充电及桩端控制结束充电等。充电兼容测试通过车型数量>120款,得3分;

⑥投标人或其代理品牌方获得液冷充电设备相关发明专利,每获得 15 项发明专利证书(获得专利局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请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做出回复,谢谢。

答:①-⑥项均为招标人根据项目自身情况及需求制定,且本项目不是政府采购项目,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 上述加分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