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出钢口钻头功能性承包
|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 16: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 11:47:00 |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 C**** | 出钢口钻头功能性承包(大包)) | 1 | **** | 吨钢 | ****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点击登录查看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每月底发包方使用单位依据当月实际合格钢产量,并结合转炉作业区等单位每月对承包方的考核意见,出具书面结算证明(含合格产量及考核条款),发包方使用单位逐级签字盖章,计财处审核后,承包方依据产量证明办理出库与挂帐手续。 承包人按发包人财务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挂账手续后,由发包人根据付款计划、付款规定,以银行(电子)承兑、商业(电子)承兑或贴息现汇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承包期账面金额留存履约保金4万元。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四、技术条款:
(一)承包方的产品质量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出钢口钻孔直径:Φ320 mm。 2.出钢口钻孔长度:1600mm。 3.出钢口钻孔孔型圆柱度误差:≤5mm。 4.更换出钢口的钻孔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冷残钢或因发包方原因耽误的时间除外),钻头刀削具要及时更换,不得对钻头的使用造成影响。 5.严格按发包方使用单位提供的车辆连接部位尺寸制作钻头连接方式,确保现场钻头连接配套,严格按照发包方使用单位钻头使用频率负责钻头刀削具的更换,不得影响炼钢工艺钻孔使用。 1.承包方按吨钢费用进行功能性承包(含技术服务及人工费、备材费用、增值税发票13%)。 2.发包方按吨钢产品支付承包费用,即每月钢产量×吨钢费用进行结算;每月初双方对承包服务内容无异议后,由发包方使用单位安排出具上月钢产量和费用证明。(详见附件:出钢口钻头承包方案)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有业绩的生产商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出钢口钻头承包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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