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2025年至2026年度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遴选
(二)本次遴选供应商服务期限:
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执行和服务考核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采购方式
1.原则上药品、医用耗材(含试剂)全部品种须100%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药品、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挂网采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程序。
2.报名企业承诺报名参加询价的药品、耗材按照不高于自治区挂网价格或集采价向我单位供货,且所供应的耗材均有配送权。
三、报名资质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或经营本次磋商采购货物、服务,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药品、医用耗材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
四、提交材料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论证证书》、《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含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管理能力、仓储能力和运送能力、信息化系统、采购“两票制”执行情况等内容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配送企业3年内无违法违规的承诺或证明。
4.诚信记录证明(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证明)。
5.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纸张为A4,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配送企业负责。
五、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公告期为5天。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
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递交《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资料。
(三)评选:
我院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参加遴选的药品、医用耗材企业机构资质能力、服务方案、业绩及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
遴选结果在我院公告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有变动的,按政策进行调整。
2. 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医用耗材。
3. 凡发现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在药品、医用耗材经营中有违反行风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停止该企业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资格,且该企业2年内不得申请药品、医用耗材配送权。
4. 在配送周期内,我院将定期对各配送企业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5. 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企业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合作。
七、接收报名材料的时间
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7 日至2025年 1月21日。报名材料应于2025年 1月21日17:00时前,以密封形式送到办公楼三楼院办公室,逾期提交的将不予以接受。
报名地址:迁江镇中心卫生院办公楼三楼办公室。
附件1: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申请.doc
附件2:药品目录.xlsx
附件3:耗材目录.xlsx
附件4:试剂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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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药品目录.xlsx
附件1: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申请.doc
附件3:耗材目录.xlsx
附件4:试剂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