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项目名称 | ****66666㎡土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1月24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2月12 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澄迈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66666㎡土地招租 | 66666 | 20000 | 900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期2年,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履约保证金(元) | 首年6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标的现状 | 1.标的位于****,墩茶互通南侧,北临海南环岛高速与环岛高铁福山镇站,通达性高且展示性强,西南临300县道,距离海口市**** 2.标的现状为未开垦状态,承租方须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等。 | ||||||||||
特别告知 | 1.招租方持有的琼(2020)澄迈县**** 2.有关标的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文字及图片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 3.意向承租方竞租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不签署《租赁合同》或者因为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由此给交易各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承租方承担。 | ||||||||||
租赁用途 | 按招租方规划的种植园区进行种植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第1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土地。 4、承租方不得使用该土地从事违法行为。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平整,并承担相应费用。 4、招租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招租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