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龙圩区供水工程项目水厂及厂外管网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招标编号: 6GS-LXGS-SCJCWGW-01-2025 )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梧州市****
建设地点:梧州市****
建设规模:水厂设计规模近期日供水量为3600m3/d,远期日供水量为5000m3/d,总用地面积7971.77m2,包含清水池2座、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240.24m2,加药加氯房1座,建筑面积86.80m2;宿舍楼1座,建筑面积195.7m2,组合式不锈钢净水设备2套,厂区****
其他: / 。
招标范围: 梧州市****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① ,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3 月7 日 。
2.3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①招标人设置计划工期时应明确具体的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开工当日不算在内。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2月 8 日 8 时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 8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 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23 日 8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 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信息
(一)标书款: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龙圩区供水工程项目水厂及厂外管网工程招标标书款”必须以投标人公司法人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龙圩区供水工程项目水厂及厂外管网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梧州市****
汇款账号:01-99-011945-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二)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龙圩区供水工程项目水厂及厂外管网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法人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龙圩区供水工程项目水厂及厂外管网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42667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梧州市万秀区中交三公局六公司梧州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
2025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