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广安市****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前锋区代市****
二、征收土地目的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公布实施前锋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等规定,征收农用地按《前锋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44100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3:7;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此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
四、安置方式
(一)人员安置。本次征地涉及应安置的人员实施货币安置或养老保障安置。拟对符合社会保障安置条件人员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政策规定予以社会养老保障安置。对不符合社会保障安置条件人员按照《广安市****
(二)住房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涉及房屋拆迁住房安置按照《广安市****
经调查确认的房屋结构、面积、补偿标准、补偿费用、享受安置房还房人数、还房面积及坟墓等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情况,由具体实施拆迁单位新桥街道办事处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组通过网络、张贴布告等方式进行公示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相应的补偿安置协议。
五、其它事项
(一)《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依法婚嫁迁入的农业人口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人口,享受安置。被征地人员安置对象为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具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含现役义务兵和服役未满12年的现役军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连续工作未满12 年的消防员、在校大中专学生、正在服刑人员)。被征地人员的年龄,以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为基准日,按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计算;无出生证明的,按户籍登记及其他有效身份登记的时间计算。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以书面形式向广安市****
(三)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或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到新桥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不前来办理的,将按前期调查确认和本公告公布的事项认定登记。
(四)本公告期满,将由广安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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