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正为: 投标人必须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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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改革创新示范区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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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
联系人: 李璐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的要聚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 (招标编号:YS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