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执法
终端(华为平板)报废处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移动执法终端(华为平板)报废处置
项目处置方式:询价
项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我局现有141台报废华为平板,型号包含并不限于型号CPN-AL00流光金64GB、M2-803L),项目标的已经肥东县****
二、受让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受让人需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
三、转让条件
1、标的以现状移交,有意者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了解标的现状,确认标的范围、数量、体积、功能情况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拆卸费、装运费和清场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委托方不支付任何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3、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等手续。
4、因标的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受让方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以符合公告要求的最高价受让方中标。
四、报价及资料要求
1、报价:按元/台报价。
2、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纸质投标报价文件一份(按元/台报价,格式自拟;无重大违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午17点00分(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5、送达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肥东县店埠镇石塘路8号市****
五、开启
时间:****上午9时;
地点: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项目联系人
张科长:****
附件1:无重大违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附件1:
无重大违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