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教学多媒体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天府新区成都片区 | 公告时间 | **** 17: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10:00 | ||
开标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7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宇恒、沈润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籍田镇南街1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
附件2 | 附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教学多媒体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教学多媒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2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20,000.00。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 其他信息化设备
一、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三、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不缴纳。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籍田镇南街10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宇恒、沈润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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