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嫩江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 第一标段: | 嫩江市**** | 
| 第二标段: | 塔溪乡杨树村、河北村、嫩江镇团结村、海江镇新胜村、长红村、中储粮科技园区**** |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36万亩,其中: 新建32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等工程。
2.4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实地勘察测量及进场后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2.7 招标控制价:项目批复后勘察设计费的100%。
2.8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第一标段:建设规模为新建20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
(第二标段:建设规模为新建12万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之一:
-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对应的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综合甲级资质)。
 - 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对应的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综合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之一:
-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2人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工程师须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00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嫩江市****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刘洪臣
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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