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
招标项目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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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
438.346300万元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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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灵台县****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近五年来至少完成3项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并具有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即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类证书。 (4)质量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财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同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企业及项目管理人不得参加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6.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