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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验收质量检验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本溪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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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溪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8600
最高限价(元):908600
采购需求:查看

1、项目名称:

本溪市****

2、工程规模:

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总长730.1公里,其中沥青路面 586.4 公里,砂石路面 143.7 公里;漫水桥107座,涵洞1062道,过水路面258处/3795米,边沟121处/36783米,挡墙83处/12113米。

3、服务需求:

第三方验收检测抽检频率及内容参照《辽宁省农村公路竣(交)工实施细则》执行。抽检时间主要依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结束时间确定。

具体检测范围要求如下:

沥青路面面层在施工结束后对宽度、厚度、压实度、平整度、横坡及弯沉进行检测,其中路面工程的沥青路面弯沉每公里各车道交替检测,沥青路面压实度、厚度、宽度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平整度、横坡抽查不少于5处,确定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过水路面面层在施工结束后对混凝土路面强度、混凝土路面相邻板高差、抗滑、平整度、宽度、厚度、横坡进行全检,混凝土路面强度、厚度、宽度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混凝土路面相邻板高差、平整度、抗滑、横坡抽查不少于5处;确定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漫水桥在施工在施工结束后要对混凝土强度、主要结构尺寸及钢筋保护层厚度(适用时)进行全检,确定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涵洞在施工在施工结束后要对混凝土强度、主要结构尺寸及钢筋保护层厚度(适用时)进行全检,确定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支档防护工程施工结束后要对混凝土强度、断面尺寸进行全检,确定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排水工程施工结束后要对断面尺寸、铺砌厚度、坡度进行全检,确定检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沥青路面面层全检:

宽度、厚度、压实度、平整度、横坡、弯沉。

(2)过水路面面层全检:

混凝土路面强度、混凝土路面相邻板高差、抗滑、平整度、宽度、厚度、横坡

(3)漫水桥全检:

混凝土强度、主要结构尺寸及钢筋保护层厚度(适用时)。

(4)涵洞全检:

混凝土强度、主要结构尺寸及钢筋保护层厚度(适用时)。

(5)支挡防护工程全检:

混凝土强度、断面尺寸。

(6)排水工程全检:

断面尺寸、铺砌厚度、坡度

注:具体各种检测项目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适当予以调整

参考单价:参考《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07]37号,结合本项目实际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3时3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应在30分钟内完成。 自****起,项目二次报价环节系统功能发生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项目的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为避免因二次报价环节引发质疑和投诉,请每位供应商都能充分了解报价要求,并按时完成报价提交。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本溪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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