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门一号综合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门一号综合垃圾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优选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建筑垃圾清运和消纳、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非居民餐厨垃圾清运和处置及垃圾分拣等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门一号综合垃圾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门一号综合垃圾清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内容应涵盖生活垃圾运输及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根据《北京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3月 17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3月 21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3月 28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3月 28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国门一号综合垃圾清运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预算金额 | 58万元、项目最高综合单价限价:5209.00元(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表”)。 |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清运服务 | 58 | 1 | 优选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建筑垃圾清运和消纳、非居民生活垃圾清运和处置、非居民餐厨垃圾清运和处置及垃圾分拣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内容应涵盖生活垃圾运输及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根据《北京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3 月 17 日至 2025年 3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路星公司院内)第二栋楼三层 304室。
3.方式:现场发售,需提交的资料:
1)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份;
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4.售价:5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28 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3 月 28 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 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分。
3. 供应商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至磋商地点。
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磋商前单独提交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准时到现场参加磋商。
3.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该授权采购代理均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北京市****
联 系 人: 赵如月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