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备注/文号:沙自然资拍告字〔2025〕1号
发布机构:沙县区自然资源局
公文生成日期:****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有效
有效性:失效
有效性:废止
根据有关规定,经三明市****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年限 | |
P2025-01 | 凤岗街道古县**** | 16512㎡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 50年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1.35 | ≥40% | / | 50万元 | 249万元 | 2万元 |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建设要求及其他条件
(一)受让人应按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5〕1号,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进行建筑设计与开发建设。
(二)其他条件详见竞买须知等拍卖出让材料。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
四、参加竞买的申请方式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的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到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上午10时00分在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举行。
(三)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不含节假日),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报名参加竞买。
(四)报名参加竞买的截止时间:****下午5时;竞买人须在规定的竞买报名截止时点前,将竞买保证金缴入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开具缴纳票据,按规定提交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并填写竞买申请书,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沙县区建国路10号,联系人:邓先生、罗女士,联系电话:0598—****。
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区金鼎城15幢4楼,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8—****。
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沙县区新城西路12-5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5〕1号)
3.履约监管协议书(样本)
点击登录查看 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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