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475套多载频基站放大拉远系统(一体化)采购。
设备名称 | 类型 | 需求数量(台) | |
多载频基站放大拉远系统(一体化) | N41+B3(2600M+1800M)大功率一体化基站放大拉远系统 | 一体化主机 | 400 |
扩展覆盖单元 | 400 | ||
N28+B8(700M+900M)大功率一体化基站放大拉远系统 | 一体化主机 | 75 | |
扩展覆盖单元 | 75 |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交付期:订单发出后25个自然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
1.3交付地点:山东省。
1.4质保期要求: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2年的质保服务。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2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依次为60%,4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报价不得超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多载频功放基站放大拉远系统 | 个 | 475 |
2.1须至少提供1份****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止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多载频放大拉远系统、扩展型皮基站、一体化皮基站等相关产品),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2投标应答产品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工信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并提供证明文件。若无相关证明文件,须承诺在进网前必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工信部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并提供承诺函。
2.3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4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5本项目只接受原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点击登录查看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6.1投标人须提供1套N41+B3多载频一体化基站放大拉远系统作为样品(一体化主机一台、扩展覆盖单元一台)。提供的样品应与本次投标产品一致,如未提供或经核实非投标人产品,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6.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样品,将不予接收。
6.3样品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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