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527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城开发区驼鞍沟工业园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5270 | ||||||
投资强度: | 33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IB0003 | ||
起始价: | 49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备注: 自动化焊接设备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类项目 |
宗地编号: | 茅政储出(2025)2号 | 宗地总面积: | 25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茅箭区东城开发区胡家工业园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588 | ||||||
投资强度: | 33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IA0005 | ||
起始价: | 63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备注: 汽车、摩托车总成及零部件关键技术开发制造类项目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点击登录查看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6时00分;
茅政储出(2025)2号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以上地块需满足: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 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45日内,竞得人必须缴清全部土地价款,与茅箭区政府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4.此宗“标准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5.此宗“标准地”的区域评价(规划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等)已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已提出“用地清单”管理意见,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严格按照管理意见使用土地。 6.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7.出让人依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分时段办理不动产权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路528号
联 系 人:吴兴鹏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
开户银行:农商行十堰市茅箭支行
开户账号:8**** 1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