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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25八所至新龙改扩建工程项目新能源皮卡车租赁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致供应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点击登录查看路面分公司G225八所至新龙改扩建工程项目新能源皮卡车租赁采购工作。如你单位有意向参与,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工程项目名称:G225 海榆西线东方段(国道 G225 八所至新龙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G225八所至新龙改扩建工程”)
(三)本次采购范围:租赁新能源皮卡车一辆
(四)采购预算金额:10.8万元
(五)采购需求数量:拟成交1个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租赁车型 | 车龄 | 裸车发票价 | 驱动方式 | 租赁数量(辆) | 租赁期(月) | 备注 |
新能源皮卡车 | 0-5 | 9万以上 | 两驱 | 1 | 12 |
说明:
1.车辆月租金设下限价,下限价为上限价的80%,报价超出上、下限价范围的供应商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2.超过表中规定车龄车辆不得进场租赁,如果在项目租赁履约期间车辆车龄超过规定年限须退场。
3.车辆在租赁期间,跨越车龄规定档次,须调整车辆租赁单价。
4.本标的物清单中所列的数量及供货期限均为暂定,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采购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变化,因数量、供货期限或其他因素变化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此类变化及其产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租赁车辆须为海南省车牌,且为新能源皮卡车。
(二)租赁车辆的要求及租赁服务要求
1.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2.供应商成交后投入租赁的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必须是供应商公司。必须保证所派出车辆各种证照齐全有效、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预计无法正常服务超过3天以上,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同级车型(且期间不另计租金),继续完成保障服务。供应商无任何理由以无此年限或无此类型车为由,拒绝提供租赁服务,否则视违约处理,累计出现3次以上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车辆出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5.供应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租赁合同签订前,随时做好相关准备,以便采购方核查,发现不能满足采购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相应车型,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新能源汽车,采购方可单方面终止其执行中的租赁合同。
7.根据采购人实际用车需求,供应商应在计划使用时间前到达用车地点,车辆及驾驶员进退场费由成交人自负。
8.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需求安装快速/慢速充电桩,其中每辆车慢速充电桩(不小于3.5KW)的安装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负责提供用电接口;快速充电桩的安装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协助相关安装工作。
(三)租赁期限:12个月,具体以采购人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四)供货地址:海南省东方市G225八所至新龙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五)响应保证金:无
(六)评分办法
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是采用一次报价,以经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除税)为评分基准价;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等于该基准价得满分,每提高1%减 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计算。
(七)定标方式
1.本次采购只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开启结果及报价文件符合性检查完成后,按采购文件约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按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取排序第1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若本次采购出现2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除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平台上响应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本次采购采用“评定分离”。由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成交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在评审报告所列成交候选人名单中自主确定成交人。
4.定标方法:
(1)价格定标法,由采购人在经公示无有效异议、履约能力复核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定报价最低(除税)的为成交人。
(2)当第一成交人放弃、或采购人认为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约、或被投诉且情况属实时,可由第二成交人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依此类推。原则上,顺位成交的供应商,其成交价不得高于按定标方法确定的原第一成交人的成交价。
(3)当按上述定标规则计算的结果相同时,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人。
(4)经核查如发现采购文件有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或报价不具备竞争性的,采购人有权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或终止采购。
(5)采购人对采购成交结果有否决权。
5.如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可没收响应保证金作为违定标约金,并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响应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淘汰退库、列入黑名单等):
(1)发现有串通响应(供应商互相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恶意报价行为。
(2)成交结果公示后,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提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拒绝签合同的。
(八)定价结算付款方式
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结算方式:月结
3.票据交付方式:邮寄或电子发票。
4.付款方式:
一票制结算,按月结算,由供应商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天内支付结算款,结算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
4 |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7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 |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 |
(二)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专用资格要求 | 关联采购名称 |
1 |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以下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车辆租赁业务。 | G225八所至新龙改扩建工程项目 |
2 | 报名须上传资料:车辆租赁发票,开具的合规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次公告发布日期前。 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上传至对应标段报名资料处。; | |
3 | 如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但未上传或上传资料无效、不合格的,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
供应商如对其专业目录及评价等级有疑问的,应于报名截止前24小时联系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时00分。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
(三)询价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报名经审核通过后,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
(四)现场考察:请报价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集中或自行组织考察。
备注:
1.如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不是点击登录查看正式在册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获取本次采购项目的二维码链接进行报名、报价。
2.如有要求供应商上传证明资料的,未按要求上传则在线登记、报名审核不予通过。
五、响应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通过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bgigc.com/)响应报价,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二)响应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 11日17时00分。
(三)响应报价开启时间:2025年4月 11日17时01分。
(四)标的物清单(报价单)填写方式
1.供应商应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bgigc.com/gxbt/j_form)→我参与的项目→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标的物清单格式进行响应报价操作,响应细目报价均已包含所有税费(含增值税)。
2.若响应文件中响应书的报价金额与报价单的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报价单的总价金额为准;若报价单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乘以数量修正后的金额为准。
3.响应文件的清单报价与电子招采平台填写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在招采平台上传的有效响应文件的报价为准。
4.本次采购不设安全生产费,报价单中安全生产费不需要填写。
(五)逾期网上未上传响应文件的,或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二维码链接网上报价及提交响应文件步骤:
1.报价供应商扫描二维码链接后,凭报名时已登记的手机号码进入操作页面,在【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处下载响应文件后进行编辑,按要求逐项签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
2.登录采购平台点击【马上报价】进行系统报价并在【投标文件(附件上传)】处上传响应文件,点击【提交投标】完成相关网上报价及响应文件递交事宜。注意事项:
(1)系统报价须与响应文件的报价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按响应文件的为准进行修正系统;
(2)【马上报价】后必须要上传响应文件至【投标文件(附件上传)】方可提交,提交后不可撤回修改。
(七)供应商应在北投电子招采平台响应截止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盖章签字的扫描件),供应商须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不得涂改,清晰可辨,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项签署名字或签章和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任何位置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采购控制价:
本采购项目设置上限价及下限价,不含税限价如下表所示,报价超出上、下限价范围的供应商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不含税上限单价(元/月) | 不含税下限单价(元/月) | 备注 |
9709 | 7767 |
六、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月租金报价包含:
1.车辆租金;
2.税费;
3.含一名司机工资、保险福利、伙食费(司机伙食费用按30元/天的标准由成交人承担);
4.车辆及驾驶员进退场费;
5.车辆年审费用、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交强险、车损险、200万(含)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万元/座的座位险);
6.60万元雇主责任险或司机的50万(含)及以上个人意外保险费;
7.供应商在成交后购买保险,购买车辆和人员保险投保公司限定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北部湾保险、华安保险、中国大地保险。
8.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9.采购人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电费、过路过桥费。
10.采购方为司机提供食宿,项目为司机提供住宿床铺,其余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由司机自行负责。
(二)本次采购租赁车辆采用一次性固定价格报价方式。
(三)月租金:每辆车辆实际租赁时间足整月的,供应商向采购方按月收取月租金。如车辆实际租赁时间不足整月的,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实际租用天数/30天),车辆不限制时间使用。
七、无效报价的常见情形
1.未响应询价函规定及采购清单要求的;
2.响应总价或清单细目单价超出有效报价范围(如设置有效控制价);
3.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响应保证金的(如有);
4.未在电子招采平台填写报价或报价不全的;
5.采购人发布的采购补充说明或补遗文件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其要求响应的;
6.供应商存在虚假资料、串通响应行为;
7.上述约定的特殊情形,可按《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8.其他采购人认为应判定为无效的情形。
八、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请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九、注意事项
(一)成交候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采购方项目签订合同,供应商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经归口管理部门核查属实的,采购方可有权将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
(二)本项目为投资项目,如供应商成交后,因采购人投资问题导致租赁服务合同履约终止所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做任何补偿。
(三)履约能力不足,在同一个项目被项目部下达2次以上整改通知书仍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项目正常的施工生产的,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该供应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重新组织采购。
(四)如果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人预期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并重新组织采购。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业务质疑、异议。
如对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需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可邮件或当面)方式递交至受理机构。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递交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三)采购业务咨询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
1.电子招采平台客服电话: ****
2.公司业务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
3.项目经理部:刘先生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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