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景泰县部分长城保护围栏建设工程第二次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景泰县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景泰县财政局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03.118714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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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103.118714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景泰县部分长城保护围栏建设工程第二次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78337D-****-017454-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信用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包含古遗址)、建设厅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从业范围包含古遗址)或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安考C证,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技术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标段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里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