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购环节。同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
1. 是否选用校服会议纪要,
2. 校服选用工作方案,
3. 家长意见征询卡统计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填写校服选用报备单,上报市局后管中心报备。
(三) 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
(1) 选用组织制作、发放投果资料,组织所有选用评定组商员进行投票,一人一票。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供货企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 得票数趣讨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2) 校服选用组织全员参与,并邀请市****
(四) 公示选购结果
票选结束后,学校对拟确定的校服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报告、选购价格、选购环节完整纪要、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