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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医药康养融合示范基地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金秀瑶医药康养融合示范基地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县
建设规模:一期总投资约25.83亿元,分为3个子项:金秀瑶医药康养文化研究体验中心、广西金秀国际瑶医医院、金秀县民政福利园区。
(1)金秀瑶医药康养文化研究体验中心:建筑面积 203770 平方米。其中:①其中:康养酒店总建筑面积 30000 ㎡,瑶医技术产品文化研究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28000㎡,瑶文化商业街30000㎡, 康养环山公园 1 区****
(2)广西金秀国际瑶医医院;建筑面积约为 12.24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VIP 住院楼、健康管理中心、后勤综合楼、制剂楼、传染病楼、 高压氧仓、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站、液氧站和风雨桥等,设置康复 医疗床位 500 张。
(3)金秀县民政福利园区: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 。其中:社会福利院 15000 ㎡,县光荣院 15000 ㎡,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 12000 ㎡,老年活动中心 5000 ㎡,老年活 动中心附属楼 5000 ㎡,老年养护楼独栋 1#楼 10000 ㎡,老年养护楼独栋 2#楼 10000 ㎡等附属工程。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69774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65922万元,为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 3852 万元,为最高投标限价。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10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18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如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等问题。
(2)工程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与设计相关全部业务等。
(3)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缺陷责任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t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t不要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 .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t无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其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1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1家),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4.1 招标文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获取。
4.2 时间:**** 至****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4.3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核查完毕后将发放招标文件文件给投标人。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扫描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截图,材料合格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购买文件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地点:广西国资交易中心开标室【南宁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发布。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预付款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5%支付。当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当期工程价款的95%,当期结算价经建设单位评审确认后支付至当期结算总价的97%,建设单位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招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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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谭工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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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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