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EPC+O(T21地块)撒施腐熟农家肥分包工程 招标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 ,现以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EPC+O(T21地块)撒施腐熟农家肥分包工程
2.2招标编号:****
2.3施工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EPC+O(T21地块)撒施腐熟农家肥。面积约3166 亩,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计划竣工日期:****。
2.5工程建设地点:五原县****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4、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4.1招标邀请时间:****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至 2025 年 04月 14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报名费)。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2.1现场获取
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天津开发区****研发楼301-1室,经招标人审核符合投标资质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2.2网络获取
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及联系方式发至邮箱****@qq.com。对于符合投标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4月16日 09 时 00 分前。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开发区****研发楼301-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公章)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
招标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