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旌湖湖面卫生保洁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潜在供应商:
现对“旌湖湖面卫生保洁(采购项目编号:****)”作出如下更正:
更正1: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七)其他相关要求“3.服务期间成交人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做到合法用工。凡与第三方所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承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更正为“3.服务期间成交人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做到合法用工。凡与第三方所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2: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人员配置-具体标准和要求“供应商拟派安全员中持有效的救护员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更正为“供应商拟派安全员中持与本项目相关的有效的救护员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其余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本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69.67万元/年,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69.67万元/年,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了论证;
3.本项目意向公告链接(发布时间:****):https:**** id=f8124ece-1ea4-4155-9fb7-904c742ddfc0 planId
4.财政监督部门:德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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