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
工作选取估价单位的公告
因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自行车家属楼及平房地块二和地质平房地块二征收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点击登录查看拟对该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启动征收工作需选取估价单位对征收项目中土地、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测算,现就选取估价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估价单位的选取为3家估价单位报名参与,选取2家估价单位中标开展工作。
2、报名方式为递交申请(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及估价师资质(复印件一式三份)。参与报名的单位具有相关资质并在市征收办备案,并且是我市城区内的估价单位,不接受外地、外地在牡建立的分公司参与报名。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3家估价单位报名完毕。
4、选取方式: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选取被征收人代表监督抽签方式完成,全程公证处公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与爱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
联系人:贾东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