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因文件第1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未添加投标响应时间,变更为: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实训基地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并于****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因文件第1章采购邀请,1.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未添加,变更为:⑴ 时间: ****至****,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因文件第1章采购邀请,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未添加,变更为:⑴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09点00 分(北京时间)。 4.因文件第2章供应商须知2.1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2.18.2 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未添加,变更为:解密开始时间:**** 09 点00分(北京时间) 解密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网上自行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 变更说明#_#pdf#_#04d54230-f473-5529-7044-e40b429936aa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 张晨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晓梅 电话: **** 五、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合同编号: 原合同名称: 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 二、变更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附件 原合同文本: 补充合同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