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采购食堂食品项目(莲池)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 1、“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的“6.1供货方式:.......,并于次日上午9:30前必须将食品送至供货地点。”以“第四章 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二、供货方式.......,并于次日上午6:30前必须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类似业绩一览表”要求所附证明材料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企业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 3、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