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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移动源检查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包2)

江苏徐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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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移动源检查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包2)
招标编号:****
江苏省徐州市市辖区
发布日期:**** 10:45
项目编号: XZP****8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移动源检查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移动源检查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分2个采购包,采购包1非道路移动源检测,采购包2路检和入户抽检。
范围 采购包2路检和入户抽检;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以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无其他条件可不写)。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09:00 至 **** 17:00
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徐州市****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加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14:00
递交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14:00
开标地点 徐州市****
其他
一、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移动源检查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徐州市****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加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报名合格后,发电子邮件。 3、磋商文件领取时间:****9:00至****17:00。 4、地点:徐州市****。 5、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需同时提供报名费打款凭证。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 五、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无。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八、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包1不超过8万元,采购包2不超过7万元。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以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无其他条件可不写)。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3)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 (二)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 ④“信用徐州”网(http:****);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磋商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5.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十、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十一、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草案条款》。 十二、报价要求 1、表明报价为要约,同意本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同意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报价。 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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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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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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