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镇江新区****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预算: ¥93,750
项目地点: 镇江市****
评审开始时间: **** 09:40
评审地点: 镇江市****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姓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 00:00
响应截止时间: **** 09: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专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且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其他: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