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中标单位为四川凯信德商贸有限公司,该单位提供了放弃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以及为了更好的实现采购标的,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项目预算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0.00% 再向中标人收取,即人民币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更正为:该项目废标,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为四川凯信德商贸有限公司,该单位提供了放弃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况说明。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1.8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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