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校服采购,确保学生校服采购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
一、规范校服采购流程
(一)采购前提
1.每年秋季开学前,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高一年级家长会和全校家长委员会会议,征得不少于800名学生家长同意(签订《校服征订家长意见征求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穿校服。
2.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召开行政会,集体作出采购校服的决策。
3.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的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不少于4人)、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家长代表(不少于300人)、学生代表(不少于300人)、社会人士代表(不少于2人)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4.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制定《点击登录查看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办法》和《点击登录查看校服管理制度》,在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和学校公示栏上发布,并向教育局报备。
5.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二)采购程序
1.根据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通过的采购计划,填写《山丹县****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采购学生校服的报告》向教育局提出采购申请。
2.我校采购校服的申请经教育局通过后,由政教处安排召开校服征订招标会议,议定招标工作程序、方案等事宜。
3.我校在校园网、点击登录查看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校服采购招标公告》。
4.投标报名工作结束后,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对已报名的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供货企业提供的样衣、方案说明和以往的供货案例,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三家校服生产企业。
5.通知我校初步确定的三家校服生产企业,参加点击登录查看校服招投标会议,进行统一招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最终确定供货企业。
6.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的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7.公示期间无异议,向中标校服生产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其在限定时间内到我校签订《山丹县校服和寄宿制学校床上用品采购合同》。
8.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同时向企业收取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若干套(件)留样封存。
9.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大小不合适的校服进行调换,并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10.在校服调换工作完成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并通知学生及家长预备好校服款,由家长直接交付给校服生产企业。
11.学校建立校服管理档案,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有关会议记录、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申请文件、采购合同、质检报告、验收报告等)全部规范存档备查。
12.及时向山丹县教育局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参加选购服装厂家资格
1.正规的服装生产厂家,必须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等资质。
2.有正规的生产厂地和服务机构,以备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和售后服务。
3.有10家以上本地校服订购同类业绩。
4.合法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必须有校服检验报告书。
以上资质必须携带原件到招标现场查验,并留存盖有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取消投标人参标资格。
(四)具体招标流程
1.初审通过的校服生产厂家代表分别做10-15分钟的公司介绍和产品介绍。
2.提供3套以上校服样品供招标小组进行公开选择,由招标小组成员,根据做工、款式、面料、质量进行选择。
3.招标小组成员对服装生产企业进行综合打分,从企业规模实力,生产工期、同类业绩、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估。
4.唱标:公开汇总投标价格,投标价最低的厂家,确定为中标厂家。
5.中标厂家与校方协商最终价格。
二、严格把关校服价格
(一)校服价格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规定的价格区间执行。
(二)校服具体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学生及家长直接向校服生产企业支付校服款。
三、建立校服双验收制度
(一)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二)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四、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一)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
(二)学校的工作人员不得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依法处理。
五、规范学生校服管理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学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校服必须成套着装。季节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根据学校通知着装。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升国旗或参加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严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参加活动。
3.穿着校服要整洁,上衣拉链位置不得低于领口以下 15 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年级主任审查,无误后上报政教处,批准后方可不穿。
5.各年级不穿校服者须报年级主任登记备案。
6.学校定期进行仪容仪表及校服穿着情况大检查,并通报各班检查情况。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的好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者涂鸦。
3.校服损毁不能穿或者丢失时,学生应及时补增。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的穿着校服。年级组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日常行为规范评比项目,对不符合服饰要求的,按人次扣减相应的班级量化分,同时进行教育。
(四)管理程序
1.对未经批准而不穿校服的学生,按违反校纪、校规处理。
第一次: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说明书” 。
第二次:年级组请其家长共同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生写出 “保证书” ,同时取消该生的各类先进、模范的评选资格。
第三次:取消该生所在班级文明班级评选资格。
2.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各年级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在不定期的检查中,发现学生无故不穿校服较多,则追究班主任和年级政教主任的责任,按管理事故处理。
3.班主任老师必须时刻强调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污损和丢弃校服。故意污损校服的,除给予处分外,必须及时清洗,洗不掉的,不得再穿,由学生重新向校服生产企业自行购买。
(五)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考评及优秀班主任考核项目。
2.学校将不定时抽查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者及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
(1)对不按规定穿校服者,每人次扣2分。
(2)校服穿着不规范者,如不拉上上衣拉链,每人次扣0.5分。
(3)对不遵守学校规定,穿着奇装异服,有损学校形象者,每人次扣2分。
(4)严禁在校服上乱写乱画。发现此类现象,每人次扣1分。
3.值周班级和值周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每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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