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284 万元(首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4.284万元,租金一年一付。租金自第4年起每年度租金费用(含税)在上一年度租金费用(含税)基础上增长3%。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租金支付要求 | 标的无装修期,租金一年一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须在《租赁协议书》签订之前(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至联交中心指定账户。 | 出租用途 | 商业用途,包含但不限于零售、展览、办公等相关商业活动,不得作为餐饮行业使用。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取整数),在租赁协议解除或终止,承租方腾空房屋并结清所有费用且无违约的情况下一次性不计息退还。 2.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至联交中心指定账户,租金一年一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装修宽限期。 3.标的移交: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相关价款后凭《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书》,出租方于《租赁协议书》签订后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租赁协议书》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4.物业费按年计算,一年一付;水电费按实际抄表计算,按季度支付;具体以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5.本房产以现状招租,意向承租人需做好现场查勘。 6.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眼健康公司备案,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必须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实施; 9.承租方取得租赁使用权后必须自用,不得转租。若查实存在部分面积或全部面积转租给第三方行为,涉及转租的面积无条件由眼健康公司收回,并按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承租方取得租赁使用权后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1.承租方须服从眼健康公司及园区物业公司管理。 |
租期 | 5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4284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