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
致各潜在投标人:
1、该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文件于****废止,现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为准;同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12特别说明中“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修正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如提供资料存在虚假,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统一修改为:****10时00分。
3、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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