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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湖北宜昌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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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标的名称 宜昌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0.04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宜昌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宜昌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法定代表人 梁佑彬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D1HMPE8Q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点击登录查看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万元 0.06万元 0.0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912.06万元 21912.02万元 0.04万元
审计机构 宜昌三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 0万元 -3.53万元 -3.5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1895.74万元 21899.22万元 -3.4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宜昌红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宜昌市西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基准日审计机构 宜昌三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备查资料:《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0.0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为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缴注册资本需于****前缴足。本次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章程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股权对应的未缴足部分,出资方式:货币。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后续出资导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缴纳责任时,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2.截至****,转让方已向标的企业提供人民币21816万元借款本金。受让方按照股权比例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11126.16万元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支付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结算,具体支付方式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须同意标的企业按照原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安排施工。
4.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5.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及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8.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9.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方在2023年度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金额不低于1000亿元(以克而瑞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榜全口径金额榜单为准)。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住所) 宜昌市****
法定代表人 梁佑彬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9117M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宜昌市西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决议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党委会纪要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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