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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拟对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项目进行竞价,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企业前来参与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为提供群众充电便利,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拟定在中医医院新院区公共区域投放共享充电宝。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3年,如甲方因政策问题或上级部门行政命令需要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解除合同。
二、评审办法按租赁费综合评分。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依法在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竞价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投标人员和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竞价之日前推3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或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
3.医院提供充电设备场地和电源连接。
4.商家需有完善的设备正常工作维护预案,具有与共享充电宝数量相匹配的维护服务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5.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数量及安装地点根据医院实际要求进行。
6.中标方需要负责电源连接安装及自备用电计量设备,每年度按上、下半年两次统计使用电费支付予医院。
7.与消费者产生的与共享充电宝相关的投诉纠纷的,由中标方负责解释及解决。如年度内出现因共享充电宝相关投诉纠纷2次或以上,且经查属实的合同终止。
四、报价须知:
1.报价包含运输、税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2.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3.报价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法人代表(经营者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③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或胶钉成册(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封面需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响应文件完整、密封且加盖公章。
五、投递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投递时间:本公告期5天,于****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示期满后具体开标磋商时间另行通知。请投标人于公告期内到我院11楼(院办)进行投递,投标书及相关资料以纸质文件袋封装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二)投递地点:龙州****
(三)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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