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河市场摊位及商铺修缮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展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大河市场摊位及商铺修缮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1,032.27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大河市场摊位及商铺修缮建设工程等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至****(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本溪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递交材料: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如法人报名,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注: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以上资料仅作为领取采购文件的依据,合格的供应商由评审委员会审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本溪市****
联系方式:13190452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融信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15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雪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