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兴安林场至太平岭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阿尔山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现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兴安林场至太平岭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路线全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编号 | 工程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TJ-1 | 14.0公里;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 |
2.3计划工期:****至****,即47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系统开标一览表填写47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14公里及以上公里数的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及涵洞工程),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网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guide/index)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
4.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江苏翔晟)、****(内蒙古一证通)、****(内蒙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新点标证通)。
4.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
4.5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
5.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5.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TJ-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保险)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②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
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
电 话:****
邮 编:13780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
邮 编:137801
电 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邮 编:010040
联 系 人:孙延鹏
电 话:****
电 邮:****@163.com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