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招标项目经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为: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审核后预算价为****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审核后预算价×(1-下浮率),为****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二、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原“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人民币221万元”修改为:“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人民币240万元;
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承诺函原“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
附件:审核后的预算等文件。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