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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道路交通标志施工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江西宜春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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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

上高县****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高县高新园区环境提升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中的 道路交通标志施工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上高县****

2.2 建设地点:宜春市上高县境内。

2.3 计划工期: 约 3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园区****

2.5 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782635.00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类别,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安全设施分项)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5年内(到投标截止日止往前推)至少承建并成功完成过一项道路交通标志类似施工业绩(业绩产值需达到控制价的80%及以上),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3 信誉要求:①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无被责令停业的、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无财产接管可冻结的、无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③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⑦未被在宜春公路(含市****

3.4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并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5项目总工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并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至****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 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法人联系电话、邮箱)及委托人身份证明;③工地负责人证书;携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复印件现场报名或以邮件形式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4.2 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处)。

4.3 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5 月 20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地址:上高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其它说明事项:

7.1 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一经核实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投标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上级单位,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招标人诚信登记管理系统不得再参与宜春公路系统项目的承接及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袁 燕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商城6栋八单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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