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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米、面、粮油类)招标公告

新疆昌吉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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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米、面、粮油类)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对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米、面、粮油类)

三、采购需求:米、面、粮油类

第一包:米、面、粮油类

第二包:肉类、禽类、蛋类、牛奶类

第三包:蔬菜、水果类

第四包:调料杂支类

供应商可兼投但不能兼中。如在前一项目包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可参与后续项目包的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合同开始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1年期限内),经招标人确认后,进入合同期,试用期有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货物质量问题或过期临期食品,本合同终止。

预算金额:米、面、粮油类,****元/年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所在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须提供相关文件信息;

(2)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领取时间:****--2025年4月 30 日(上午10:00~14:00时,下午15:00~19: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线上获取

(3)领取方式:进入“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选择项目后点击“我要参与”

(3)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提交,供应商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

地 址:新疆昌吉市****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乌鲁木齐市****

项目联系人:单微、王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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