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城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提升工程(一期)一切险竞价公告
我公司拟对“青田县城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工程一切保险进行公开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保险项目基本情况
1.建筑工程一切险物质损失部分
工程物质损失保险金额:合同价****元。
特殊风险赔偿限额:地震、海啸赔偿限额为总保险金额的80%,其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赔偿限额均以物质损失项下的保险金额为准。
2.第三者责任险部分
累计责任限额200万元;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亡):2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万元/人,其中每人医药费赔偿限额为10万元。
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
二、事故绝对免赔情况
“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1.适用于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3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
(2)台风、暴风、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3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
(3)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适用第三者责任部分的免赔
(1)第三者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第三者人身伤亡无免赔;
三、保险期限
按照工期,并提供不少于工期1/3的免费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
四、报价文件送达要求
报价完成后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装订密封后,于****17点前送达点击登录查看404办公室(湖口村60号),逾期报价无效。或者将扫描件在****17点前发送至邮箱:****@qq.com,原件于****前邮寄;逾期报价无效。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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