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宁县****项目001 | 2025-002 | 工程-施工 | 132000.0(元) |
公告内容
宁县****项目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对“宁县****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宁县公路段材料供应备选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县****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规格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水稳碎石(4.5%) | 吨 | 400 | |
2 | 水稳碎石(3.5%) | 吨 | 400 |
四、最高限价:
序号 | 规格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 | 备注 |
---|---|---|---|---|
1 | 水稳碎石(4.5%) | 吨 | 170.00 | |
2 | 水稳碎石(3.5%) | 吨 | 160.00 |
最高限定总价:132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圆整。
以上招标控制总价仅为依据各类材料预计使用数量以及最高限定单价所计算的总价,本次招标投标方需按照预计的材料采购数量,根据自身单价计算得出总价即为投标价,最终各类材料使用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即各投标方的投标价=投标单价×招标方预计数量。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开户银行许可证;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6)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09时00分至****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17时00分。
3.竞价时间:****08时30分至****17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方 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