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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级食堂物料采购项目

辽宁鞍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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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5年本级食堂物料采购项目
所属行政区域: 鞍山市

2025年本级食堂物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为2025年本级食堂物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本级食堂物料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08.89万元、项目最高限价(比率):100%、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内容及质量标准: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标准
01 机关食堂物料 主要用于职工食堂就餐所需物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米、面、油、海鲜、水产、干货、肉类、调料品、奶制品、蔬菜、副食品、水果、预包装食品、冷藏品等 以实际执行为准 148.42 详见技术要求
02 物流食堂物料 主要用于职工食堂就餐所需物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米、面、油、海鲜、水产、干货、肉类、调料品、奶制品、蔬菜、副食品、水果、预包装食品、冷藏品等 以实际执行为准 60.47 详见技术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01包:****至****;02包:****至****。
6.履约地点:01包:鞍山市****
7.投标保证金:01包:29000元;02包:12000元。
注:本项目分2个包组,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提交投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1.获取时间:2025年 4月 27日至2025年 5月 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招标部(鞍山市****
3.获取方式及要求:
(1)现场方式获取要求: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点击登录查看二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要求: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获取链接:链接:https:**** 密码:i7veg2)+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163.com,邮箱主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简写+联系人电话,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文件。
4.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西支行
账 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5月 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开标室(鞍山市****)。
五、公告媒介及期限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同步发出。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采购代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异议函(异议递交形式包括当面递交或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412-711433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 系 人:刘翠
联系电话:0412-5500209
3.招标人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监督办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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