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成街道潘家垟文化礼堂工程(地上建筑部分)澄清公告
乐成街道潘家垟文化礼堂工程(地上建筑部分)
答疑公告修正书01
各投标人:
乐成街道潘家垟文化礼堂工程(地上建筑部分)修正内容如下,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本文件为准:
一、修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其中内容:“(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10:00时至14: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4:00时,地点为乐成街道2楼会议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员须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个人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送达后,签字确认后立即离开现场。本次招投标活动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现修正为:“(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10:00时至14: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4:00时,地点为乐成街道2楼会议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员须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个人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送达后,签字确认后立即离开现场。本次招投标活动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2025年 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