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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石寺中心小学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河南洛阳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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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石寺中心小学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谈判文件,并于****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安县石寺中心小学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74149.40元

最高限价:174149.4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新安县石寺中心小学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74149.40

174149.4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新安县石寺中心小学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中心小学主厨房、粗加工间、主食库、就餐区、排烟系统等其他配套厨房小件用具(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5.2 交货期:15日历天;

5.3 质保期:一年;

5.4 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包;

5.5 交货地点:新安县****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标前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内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注:本次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谈判文件 :

1.时间:****至****(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安县****

3.方式:1、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携带以下原件(有效期内)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售价:谈判文件300元人民币/本,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安县****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1863887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安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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