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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县科尔沁沙地歼灭战道路工程(二标段、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阜新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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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县****

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县****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阜新县****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县境内。

2.2工程规模:新建公路49条,新建道路总长度70.3公里,包括沥青混凝土路3公里,水泥混凝土路67.3公里;新建过水路面16处,共计长863米;新建桥梁1座长124.8米。

2.3计划工期:****开工,****竣工,共计15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新建道路总长度70.3公里,包括沥青混凝土路3公里,水泥混凝土路67.3公里;新建过水路面16处,共计长863米。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行使施工阶段监理全部职能。

2.5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合同估算价:28.10万元。

2.7本项目共分为2个监理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交通运输部)资质。

3.2业绩要求:近五年(指工程交工时间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14万元以上的(含)以上公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至****,每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阜新市****

邮编:123000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阜新市****

邮编:123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阜新市高新园区育才馨园1#楼133-2-2门

邮编:123000

联系人:骆娜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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