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西安市**** | 项目编号 | **** |
起拍价(万元) | 标的一:86.324 标的二:73.741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一:10 标的二:10 |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 **** |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 ****17: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17:00 | 拍卖时间 | ****10:00 |
现场拍卖地址 |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评估价(万元) | 标的一:86.324 标的二:73.741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和现场踏勘:赵经理****; 2、报名咨询:王老师 刘老师****;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025 年4月27日至5月13日工作时间8:00-17:00,陕西省西安市****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西安市**** 标的一:西安市**** 标的二:西安市****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一:房产坐落位置:西安市****点击登录查看。房产面积:123.32平方米。房产用途:住宅。房屋总层数:7层,所在层:第七层。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标的二:房产坐落位置:西安市****点击登录查看,房产面积:99.65平方米。房产用途:住宅。房屋总层数:7层,所在层:第七层。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郭耀琴 | |
所属地区 | 渭南市潼关县 | 注册地址 | 潼关县**** |
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 批准单位名称 | 潼关县人民政府 |
批准文号(文件名) | 潼政函[2025]23号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批复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清晰,均为我单位依法可以处置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未声明的他项权利,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
四、 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 □信息发布终结。 □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
竞买人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 凡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告及披露的其他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披露的其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竞买资格及参与拍卖活动,操作方法详见《拍卖须知》。 竞买人按《拍卖须知》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竞买人请按照交易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完成保证金交纳,并务必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个人)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个人)名称及账号一致)。竞买人应按拍卖活动规定时间参加拍卖活动,提前熟悉相关拍卖事项。 第三条 竞买人进行平台注册、标的报名等行为必须是本人操作,支付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账户必须是本人账户。不得代报名、代打款,否则因无法核实竞买人身份及款项是否到账等风险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行为人承担。 第四条 本次标的拍卖均以标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必须进行实地踏勘,仔细察看标的物并与点击登录查看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后方可进行网络报名,竞买人应充分重视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一旦报名成功,进入拍卖现场则视为对该竞买标的已充分了解,对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五条 现场拍卖结束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交清成交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六条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积极配合转让方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第七条 本次标的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转让方和买受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依照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转让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转让方和拍卖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由转让方负责按照成交价款金额向买受人开具相关票据。 第九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款的3%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机构按照所收佣金金额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第十条 本次标的转让在标的移交前如有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如有产生的水、电、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一条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办理竞买报名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城市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的购房资格。如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竞买人应知悉《交易公告》《拍卖须知》等文件内容,若因未仔细阅读、遵守文件内容造成任何损失的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附件: 12、拍卖须知.pdf
附件: 16、资产受让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