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部门积压物资比价销售的报名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公司现有技术部门发动机(α样机)、变速器、4 台 E9 样车零部件、智云 S300、E2 样车零部件,计划开展比价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比价销售分 3 个包(1 包:4 台 E9 样车零部件;2 包:智云 S300、E2 样车零部件;3 包:技术部门发动机、变速器),具体型号及明细见附件《物资明细表》。
二、销售模式:打包买断,无售后服务。
三、付款要求:
成交方需在比价销售后 7 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以电汇方式支付所有款项。
四、报价要求:
请有购买意向的经销商于 2025 年 5月 6日 12:00 前在陕汽招采一体化平台报名;于 5 月 8 日 14:30-15:00 在陕汽招采一体化平台进行第一轮报价;于 5 月 8 日 15:10-15:30 在陕汽招采一体化平台进行第二轮报价。
五、比价原则:
1. 比价销售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由评委会根据结果确定成交单位。
2. 报价原则上分为两轮。第一轮全员报价,系统自动选取每包报价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且每一轮报价不得低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取消该包参与资格。
3. 如果最高报价不低于陕汽商用车制定的底价,则拟成交。如果最高报价低于陕汽商用车制定的底价,则最高报价单位拥有一次第三轮单独报价的机会,第三轮报价结束后,由陕汽商用车确定成交或流标。
4. 当出现相同报价单位时,系统排名将按照电汇或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排序。
六、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澄清函、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保证金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 (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比价销售后 7 个工作日退还,成交单位在 7 个工作日之内,需向我公司支付所有款项后退还保证金)。
| 开户银行名称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金陵支行 |
| 账号 | ****011455 |
| 备注 | 技术部门积压物资的比价销售保证金 |
| 行号 | **** |
| 账户名称 | 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 |
附件:1.《物资明细表》
2.《承诺函》
3.《澄清函》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
运营管理部
2025 年 4 月 27 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