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两家供应商,完成中国移动甘肃庆阳B01、兰州B02机楼机电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含设计、设备和施工),满足甘肃庆阳数据中心B01机楼1905架(平均运行功率约15.43kW/架,IT总功率不低于29386kW,机架数量及功率配比可动态调整)和甘肃兰州数据中心B02机楼1626架(平均运行功率约13.08kW/架,IT总功率不低于21261kW,机架数量及功率配比可动态调整)机柜对应的大、小机电配套设施,包含电源系统、空调系统、机房工艺、电气系统、智能化系统及土建配套等内容。
具体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2项目预算金额:52,625.51万元(不含税)。
1.3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按照“框架协议+订单”方式执行。
1.4交付期:自甲方订单下达之日起40日内完成交付。
1.5承包方式:EPC项目总承包。
1.6实施区域:甘肃省庆阳市、甘肃兰州新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包括分项报价表及设备部分分项报价表中各项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标段及份额划分情况:共划分2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 ||||
标段 | 施工区域 | 庆阳BO1机楼一/二/三层 | 兰州B02机楼一层 | 小计 |
标段1 | 设计部分 | 790.40 | 385.52 | 1,175.92 |
施工部分 | 4,869.81 | 3,249.75 | 8,119.56 | |
设备部分 | 11,116.40 | 5,268.53 | 16,384.93 | |
暂列金额 | 479.59 | 255.55 | 735.14 | |
小计 | 17,256.20 | 9,159.35 | 26,415.55 | |
标段2 | 施工区域 | 庆阳BO1机楼四/五层 | 兰州B02机楼二/三/四层 | 小计 |
设计部分 | 590.63 | 536.23 | 1,126.86 | |
施工部分 | 4,687.27 | 3,626.05 | 8,313.32 | |
设备部分 | 10,696.00 | 5,343.20 | 16,039.20 | |
暂列金额 | 461.50 | 269.08 | 730.58 | |
小计 | 16,435.40 | 9,774.56 | 26,209.96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非省会地市基建设计 | 项 | 2 |
标包1 | 机电智能化施工(地市) | 项 | 2 |
标包1 | 风冷冷水机组 | 套 | 2 |
标包2 | 非省会地市基建设计 | 项 | 2 |
标包2 | 机电智能化施工(地市) | 项 | 2 |
标包2 | 风冷冷水机组 | 套 | 2 |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投标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2.3.1设计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和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5)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和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3.2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人员要求:
2.4.1企业负责人1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住建行政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2.4.2项目经理2名,均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住建行政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2.4.3施工负责人2名,均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住建行政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2.4.4设计负责人2名,均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给排水)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4.5专职安全员2名,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住建行政部门或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注:
(1)上述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可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施工单位所属人员,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所属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所属人员。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双面)、资格证书扫描件(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同时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证明材料中须体现有关人员信息)。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10)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12)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截止投标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截止投标日期,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状况及其他说明承诺函。
10.1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证明材料等符合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而导致其应答被否决。
10.2投标人可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加投标。
10.3参加开标会议时的要求:
10.3.1本项目为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可以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您的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可使用CA电子证书提出异议(如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表。
10.3.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开标后1小时),在线查看开标记录。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可在异议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异议。投标人异议截止时间后将无法查看开标记录,也无法在线提交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