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杏花岭区北方广场B座1、2层)
邮编:030000
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1 | 山西景鸿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及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项目 | 太原市**** | 山西景鸿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叁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4-28 |
2 | 太忻经济区建设杏花岭区精神卫生康复中心项目 | 山西省太原市**** | 2025-4-28 |
附件:1.山西景鸿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及年产30万吨建筑用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2.太忻经济区建设杏花岭区精神卫生康复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